[房产资讯] 《仪征市涉及房地产项目收费目录》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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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20 23:00: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仪征信息员 于 2016-3-20 23:06 编辑

关于公布《仪征市涉及房地产项目收费目录》的通知

仪价字[2016]10号

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的通知》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为提高涉房收费政策的透明度,进一步规范涉房收费行为,我局对涉及房地产的各类收费进行了清理,编制了《仪征市市级涉及房地产项目收费目录》(不含实行市场调节价项目),现向社会公开发布。今后如遇国家、省、市新增、调整或取消收费项目标准的,市物价局将通过门户网站及时更新。


来源:仪征市物价局


仪征市涉及房地产项目收费目录
第一类  行政事业性收费(共24项)
序号
管理部门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文件依据
备注
1
国土资源
土地登记费
其中企业、自收自支单位1000平方米以下每宗地收110元,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40元,最高不超过4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初创中小企业、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免收。
国土(籍)字〔1990〕93号,计价格〔2000〕25号,苏财综〔1999〕81号、苏价房〔1999〕134号,苏价费〔2000〕164号、苏财综〔2011〕79号,苏价服〔2014〕49号,苏财综〔2015〕
1号,苏价费〔2009〕291号

2
国土资源
土地证书工本费
普通证5元/本,国家特制证20元/本,由个人自愿选择。对符合条件的初创中小企业免收
国土〔籍〕字〔1990〕93号,计价格〔2001〕1531号,财综〔2004〕5号,苏财综〔2004〕63号,苏价费[2009]278号

3
国土资源
耕地开垦费
每平方米40元。占用基本农田的提高40%,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免收
《土地管理法》,苏财预〔2002〕95号,苏政办发〔2006〕32号,苏价服〔2014〕49号,苏财综〔2014〕105号,苏价服(2015)361号

4
国土资源
土地复垦费
2000元/亩,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免收
《土地管理法》,苏政发〔1999〕8号,苏价涉字〔1993〕219号,苏价服〔2014〕49号,苏价费〔2009〕291号

5
国土资源
土地闲置费
详见文件
苏政发[1999]8号
苏价服[2008]330号

6
国土资源
农业重点开发
建设资金
2000元/亩
苏政办发[1995]62号

序号
管理部门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文件依据
备注
7
国土资源
土地年租金
按文件执行
苏政办发[1998]50号

8
国土资源
新菜地开发建设资金
10000元/亩
苏价房[1999]15号
苏财综[2002]92号

9
国土资源
测绘基础设施费
详见文件
苏财综[2015]1号、扬价服[2011]134号
暂停
10
城乡建设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县城每平方米75元,中等城市90元,大城市105元。
在建制镇规划区内进行各类工程建设的单位和沿街建筑的个人,每平方米20-50元,对农民在建制镇规划区范围内建住房免收
苏政发〔1998〕48号,苏价费〔1998〕286号、苏财综〔1998〕135号,苏价服〔2006〕225号、苏财综〔2006〕42号,苏价涉〔1994〕76号、,苏价服〔2001〕377号;苏价服〔2004〕4号、苏价服〔2012〕159号
 
11
城乡建设
城市道路占用挖掘费
建设性占道,车行道占道在一个月内0.30元/日·平方米。人行道占道在一个月内0.20元/日·平方米。超过一个月可以逐步提高收费标准,但最高不超过100%。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详见文件。
建城〔1993〕410号,《城市道路管理条例》,苏价涉〔1995〕160号、苏财综〔1999〕217号,苏价服〔2012〕159号,苏价服〔2014〕49号
 
12
城乡建设
市政设施损害(修复)赔偿费
详见文件
苏财综[2003]141号、苏价服[2014]49号

13
房产管理
白蚁防治费
新建房屋按建筑面积收取:七层以下(含七层、地下室)2.3元/㎡,八层以上(含八层)0.70元/㎡。
苏价工〔1996〕422号、苏财综〔96〕156号,苏财预〔2002〕95号,苏价服〔2012〕159号,苏价服〔2014〕49号
 
14
房产管理
房屋登记费
住房(含房屋权属证书)80元/件,非住房(含房屋权属证书)550元/件,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价费字〔1992〕641号,苏价服〔2008〕167号,苏价服〔2008〕308号、苏价服〔2014〕49号,苏政发(2015)119号
符合条件的初创中小企业免收,村镇房屋所有权证费取消
序号
管理部门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文件依据
备注
15
园林管理
占用绿地、破坏绿化补偿、赔偿标准
详见文件
苏价服[2014]49号、仪价字(2012)6号

 
16
环保
城市施工工地扬尘
排污费
详见文件
苏价费〔2009〕194号、苏财综〔2009〕35号,苏价费〔2010〕145号、苏价费〔2014〕106号,扬府发〔2014〕142号

17
环保
噪声超标排污费
350元/月—11200元/月,详见文件。
苏价费〔2003〕 197号

18
环保
环境监测服务费
按苏价费〔2006〕397号、苏财综〔2006〕80号规定的70%执行,环保部门以外的环境监测机构的上浮幅度降为不得超过20%
苏价农〔2004〕32号, 苏价费〔2004〕313号、苏价费〔2006〕397号、苏价费〔2009〕278号、苏财综〔2009〕45号,苏价服〔2014〕49号、苏财综〔2015〕1号
绿色产品收费减半;对小微企业免征。
19
民防
防空地下室易地
建设费
不能结合地面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按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2400-2800元/㎡收取。
苏价服〔2002〕294号、苏价服〔2012〕159号、苏价服〔2014〕49号
按收费标准下限执行
20
民防
人防平战结合收入
见文件
人防委字[1985]第9号、苏价房[1996]166号、
苏价服[2002]294号

按标准下限执行
21
城市管理
建筑、装潢垃圾处理费
2.5元/㎡
仪政发[2003]235号


22
城市管理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
详见文件
仪政发[2003]235号

23
水利
河道堤防工程占用
补偿费
河道:0.5-5元/月.米,长江岸线:4-8元/月.米。对新办造船企业三年内减半收费,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免收。收费标准按现行标准降低20%。
苏价费〔1999〕461号,苏财综〔2000〕199号、苏价费〔2000〕373号,苏价农〔2006〕292号、苏价费〔2009〕278号、苏价服〔2012〕159号,苏政发(2015)119号

24
文物
考古费
详见文件
苏文博(2012)1号







第二类  政府制定价格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共27项)
序号
管理部门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文件依据
备注
1
国土资源
征地包干服务费
按征地拆迁补偿费用的1%、2%、3%支付等
苏价房〔2000〕319号、苏国土资发〔2000〕121号、苏价服〔2001〕281号
 
2
国土资源
土地招标书工本费
不超过800元/份
苏价服〔2003〕4号
 
3
国土资源
土地使用权交易
服务费
对土地使用权进行出让的,向受让方收费标准为1.3元/㎡(收费标准削减20%);对土地使用权进行出租和抵押的,详见文件。
苏价服〔2004〕258号、苏价服〔2005〕64号、扬价工(2004)303号、扬价工(2005)96号、仪委发〔2014〕61号
 
4
国土资源
土地测绘费
详见文件
苏价服函[2001]179号、苏价服[2012]369号


5
规划
测绘产品价格
详见文件
财综〔2001〕94号
国测财字〔2002〕3号、苏价服〔2014〕49号
 
6
规划
城市规划技术服务费
详见文件
苏价服〔2003〕42号、苏价服〔2014〕49号、苏价服〔2015〕20号

7
规划
日照分析
遮挡建筑2500元/幢,被遮挡建筑1500元/幢(收费标准削减20%)
仪委发〔2014〕61号、苏政发(2014)129号、苏政办发(2015)15号
由设定部门付费。
8
城乡建设
建设工程交易综合
服务费
详见文件(收费标准削减20%)
苏价服〔2006〕12号、仪价字〔2016〕29号仪委发〔2014〕61号

序号
管理部门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文件依据
备注
9
城乡建设
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施工图审查费
详见文件
苏价服〔2004〕26号、苏价服〔2009〕54号、苏价费〔2009〕278号、苏价服〔2011〕137号、苏价服〔2014〕49号、苏价服(2015)20号

10
城乡建设
城建档案资料综合
服务收费
档案编审费收费标准削减20%,其他详见文件
苏价费函[2004]225号、苏价服[2006]303号、苏价服[2008]217号、扬价服[2015]60号

11
房产管理
房屋交易手续费
新建商品住房2元/㎡(转让方)、存量住房4元/㎡(双方各半)、非住宅8元/㎡,其它见文件
苏财综[2016]12号
保障性住房、小微企业免收
12
房产管理
房产项目测绘费
详见文件
苏价服〔2004〕304号、苏价费〔2009〕278号、常价房(2010)128号、苏价服〔2014〕49号、苏价服[2015]20号、仪价字[2015]4号

 
13
房产管理
白蚁灭治费
见文件
仪价字[2005]62号

14
广电
新建住宅有线数字
电视配套工程费
13.5元/平方米
仪价字〔2013〕52号

15
气象
防雷减灾技术
服务收费
防雷装置安全检测技术服务每检测点80元;建(构)筑物防雷装置施工质量监督、竣工检测技术服务0.90元/㎡,其余详见文件。
苏价服〔2006〕266号
苏政办发(2015)15号
 
16
民防
人防工程施工设计
文件审查
详见文件
国人防〔2009〕282号、苏防〔2010〕36号
苏政办发〔2015〕15号

17
消防
消防设施检测费
各地制定(收费标准按现行标准降低20%)
苏价综〔2014〕314号、苏价服〔2014〕49号、苏政发(2015)119号

序号
管理部门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文件依据
备注
18
供电
新建居住区供配电
工程价格
160元/平方米
苏价工〔2011〕214号、苏价工〔2012〕316号、仪价字〔2012〕57号

19
供电
用电启动方案编制费
详见文件
苏价管〔1995〕284号、苏价工函〔2008〕11号
 
20
供电
高可靠性供电费用
详见文件
苏价工〔2000〕242号、苏价工函〔2005〕157号、苏价工函〔2008〕11号
 
21
供电
计量检定费
详见文件
苏价费〔2005〕175号
 
22
供电
电力负荷管理终端
建设费
详见文件
苏价工〔2004〕83号、苏价工〔2010〕293号
 
23
供电
电力负荷管理终端
迁移费
详见文件
苏价工〔2004〕83号
 
24
供电
移表费
详见文件
苏价管〔1995〕284号

25
供电
补办电费交费卡
工本费
详见文件
苏价工函[2010]45号

26
供电
居民电力增容费
详见文件
苏价工[2000]72号、苏价工[2002]148号
苏价工函[2007]100号

27
供气
天然气管网建设费
2300元/户
扬价字〔2002〕64号

    备注:一、经济适用住房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人防易地建设费;对经济适用住房、廉租房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有上下限标准的收费执行下限标准。
二、本次目录调整内容:
              1、增加考古费。2、取消:房产网络信息服务费、房产档案查询证明费、地震安全性评价费、防雷装置设计施工图审核费.。3实行市场调节价2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建设工
程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费。4降低收费标准(详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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