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征市将全面加强市区机动车停放秩序管理
仪征市将全面加强市区机动车停放秩序管理
违法停车过渡期提醒单
从2016年3月1日起,仪征市将实行更加严厉的管理措施,全面加强市区机动车停放秩序管理。仪征市城管部门被赋予违停车辆执法权,人行道上发生的机动车违章停车行为将由城管部门开具罚单并实施处罚。
近日,仪征市城管、公安等部门发布的通告指出:机动车在设有禁令标志、禁止标线路段,禁止停放。机动车在准许停放区域或停车泊位内应当“入位、顺向、整齐、有序”停放。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设置交通标识。
仪征市发布通告明确,仪征市公安局、城管局分别对车行道和人行道停车实施管理,依法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对违章停车实施处罚的法律依据为《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六条第(十八)项、第五十七条第(一)项和第五十八条第(二十六)项的规定,对违法停车驾驶人分别处以“五十、一百、两百”元罚款,适用计分的,对照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记3分处理。
仪征市公安局、城管局分别对车行道和人行道停车实施管理,依法查处交通违法行为。适用一般程序处罚的,两部门将张贴《违章停车告知书》,车主可于7日内到公安交警部门或城管部门接受处理,超过7日的,一律到交警大队服务大厅内的两部门窗口接受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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